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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平:公安權力過大是一個國家的不幸

【《財經》年會專報】2012年11月29日,“《財經》年會2013:預測與戰略”在北京舉行。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江平在會上指出,如果要提倡法治文明,必須要建立法院的權威,而不是公安的權威,如果把公安的權力搞得過大,是一個國家的不幸,是一個國家法治的不幸。

  他認為,我們應該牢牢記住史達林破壞法治的教訓,也就是史達林重視公安機關、偵查機關,克格勃這樣的機構,結果使得很多無辜的人受到迫害,喪失了生命,這是一個很慘痛的教訓。“我們國家的法制建設必須要從這一點開始,糾正他的錯誤。”

  他指出現在公安機關的許可權太大,“拿重慶來說,公安機關掌握著生殺予奪的大權,法院完全是陪襯的,李莊案件就說明了這個問題。”

  他說,類似這樣的情況,不僅在重慶,在其他的地方也普遍存在著公安機關的偽造證據,入人以罪的這種現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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